各学生党支部:
按照2011年5月省委高校工委下发的《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黑高工委字[2011]23号)要求,现将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档案转交工作安排如下:
1、正式党员:将学生正式党员的《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存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由学校统一通过机要邮寄。
2、预备党员:组织学生预备党员填写《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附件1),学生党支部书记将“在校预备期主要表现”填写完毕,并签名。5月19日-28日到组织建设科加盖上级党组织公章,放入学生本人入党材料档案袋。学生离校前,将其入党材料档案袋密封后交给学生本人,并做好转交登记。
3、入党积极分子: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填写《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2),此表可以手工填写,加盖党总支公章后,放入其入党材料档案袋。学生离校前,将其入党材料档案袋密封后交给学生本人,并做好转交登记。
附件:1.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
2.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