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有效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经县政府批准,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初中及小学专任教师45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
招聘,详见附件《2013年宝清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岗位条件
1、高中专任教师
(1)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及以上学历(含非师);
(2)所学专业与所聘专业一致;
(3)具备高中教师资格。
2、初中专任教师
(1)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及以上学历(含非师);
(2)所学专业与所聘专业一致;
(3)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3、小学专任教师
(1)应往届全日制国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含非师);
(2)所学专业与所聘专业一致;
(3)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报考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工作;
3、有一定的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及教学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验证以国家教育部唯一指定网站学信网查询为准,2008年以后获取的教师资格证(含2008年)以全国教师资格证认定管理系统查询为准,2008年以前获取的教师资格证(资格复审阶段)以发证机关认证为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党政纪处分,有前科劣迹的;
4、本人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步骤
(一)组织报名
2013年6月20日至6月30日利用双鸭山市宝清县电视、宝清县教育体育局信息网、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可兼报,小学教师岗位单独报名。报名人数须达到拟招聘岗位数3:1以上,低于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纸张要求A4纸规格,并带4张1寸近期蓝底正身免冠照片,报名时交纳考务费300元,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报名需提交服务期满省级主管“项目办”考核合格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参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的提供报考信息。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至7月12日。
报名地点:宝清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四楼)
咨询电话:0469—5434793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7月13日至16日,7月17日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审查合格者于 7月19日下午到教育体育局领取准考证。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择优录取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试讲两部分,总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高中、初中、小学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
1、笔试
(1)笔试内容
高中、初中、小学笔试内容为应聘学科现行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试卷中基础知识、中等难度题、高难度题比例为7:2:1,笔试成绩达到80分有资格进入试讲环节,如果所有人员都不足80分,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2)笔试时间地点
7月20日上午8:30——10:30进行高中、小学笔试,20日下午13:30——15:30进行初中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地点另行通知。7月21日下午15:00在教育体育局六楼会议室公布笔试成绩及试讲人员名单。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组织实施
试卷命制及阅卷评分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专家组织实施。项目生三年内享受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乡镇岗位笔试成绩加15分,县直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笔试成绩在教育体育局门前、教育体育局信息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2、试讲
(1)试讲人员确定。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岗位招聘名额,高中、初中、小学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试讲。
(2)试讲时间地点。
7月28日进行试讲,地点另行通知,7月28日下午18:00教育体育局六楼会议室公布高中、初中、小学体检人员名单。
(3)试讲组织实施。试讲由招聘领导小组聘请专家组组织实施。高中、初中、小学试讲内容为应聘学科现行教材,指定讲课内容、指定时间、地点备课,试讲满分为100分,讲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试讲顺序当场抽签决定,因试讲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试讲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四)体检
根据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也相同,并列人员重新试讲,评委重新打分,按重新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及人员名单随考试总成绩在教育体育局门前、教育体育局信息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教育体育局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及资格复审
由教育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审查考生是否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考核和复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拟录用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按该学科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资格复审。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资格复审合格者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教育体育局门前、教育体育局信息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教育体育局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出现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八)工资待遇
被聘用者人员享受边远县正常标准工资,经费由财政全额拨付。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举报电话:0469—5434793、0469—6195011
咨询电话:0469—5434793
宝清县教育体育局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
附件:宝清县教育局招聘宣传单 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