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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中期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18-05-1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工作部署,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拟组织开展2018年中期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结项工作。

    一、结项范围

    2017年及以前项目最后一批结项;2018年项目提前完成的,也可申请结项。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结项审批书》纸质材料3份,电子文档1份;

    2.《研究报告》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

    3.《研究报告摘要》(由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组成,以对策建议为重点,5000字左右)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

    4.《立项申请书》复印件1份;

    5.结项佐证材料。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1份,电子文档1份。

    三、结项条件

    1.研究成果(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摘要)经《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复制比不得超过30%。

    2.研究大庆问题的应用对策研究项目,未公开发表研究成果也可申报结项。

    3.申请结项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验收:

    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项目组成员。

    ②研究成果质量低劣,无实用价值。

    ③剽窃他人成果或有其他侵权嫌疑。

    ④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或有不良政治倾向。

    四、有关要求

    1.研究报告原则上由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组成,以对策建议为重点。

    2.研究内容要紧密结合大庆实际,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新提法。

    3.对存在问题要找准,原因分析要客观全面,提出的对策建议要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

    4.相关数据来源真实可靠,数据资料内容要新(时间截至到2017年及以后)。

    5.研究报告要层次清晰,逻辑严谨,语言精练,原则上要有二、三级标题。

    请各单位于6月20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主楼619,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何宏

    联系电话:5510062

           附:1.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

    3.申请结项上报材料样式

      科研处

             2018515

    上一条:转发关于组织实施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