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机构设置 
 师资队伍 
 学科专业 
 教学工作 
 科学研究 
 招生就业 
 党群工作 
 学生工作 
 学校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科学研究>>科研项目>>正文

    转发《关于省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课题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7-12-06  

     

    院属机关各部门、基层各单位:

    近日,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下发了《关于省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课题备案工作的通知》,对2017年度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备案做出安排,现将文件转发并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省教育厅规划备案课题申请人和专项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具体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要求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3.材料要求:备案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备案课题申请·评审书》(参考)一式一份和《备案课题审定书》(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名字+课题名称命名);专项课题申请人填写《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五份,A3纸正反面复印、中缝起码装订,并提交电子文档(名字+课题名称命名)。

    各学院(部)汇总后统一上报,汇总表纸质稿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一号办公楼 322 室),电子稿发送到jiaoyanke5510058@126.com,截止时间为2017 年 12月 20日下班前(周三)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颖电话:0459—5510058  

    教务处

    2017年12月6日

    附件1:关于省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课题备案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省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附件3:2017年度备案、专项课题申报

     

    上一条: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做好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招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