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15〕135号)文件精神,结合《大庆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见附件1),继续做好我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相关要求
1.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1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1项创新或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训练项目申报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二、立项级别、数量与经费支持额度
1.2015年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省级、校级和院级项目三类,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特色应用型本科院校(含培育院校)只可申请省级指导项目,并限报50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共资助50项。
2.文学院申报名额为8项,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按照7:2:1比例分配。(按照以往学校反馈回来的信息,申报创业或创业实践项目获批机会较大,各位老师可以考虑指导学生做好申报)
3.资助金额
(1)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每项资助500元;
(2)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指导项目每项资助文科类1000元、理工科实验类2000元;
(3)以上为立项申请上限,具体金额以专家评审确定后为准。
三、报送材料
1.请各学院于5月12日下班前将《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纸质版一式三份)、《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4)(纸质版一式三份)报冯达处,并将《汇总表》发到冯达邮箱:fenglang0606@163.com。
2.5月13日文学院大学生创新项目工作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在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中按评审排名顺序上报学校。
文学院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