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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关于提交2013年、2014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的通知”

    2015-10-30  

     

    各院(部):  

    2013年、2014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今年6月份已完成学校结题验收,共有55个省级项目初评合格。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处[2015]79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已初审合格的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提交相关的结题验收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要求  

    (一)项目组提交材料  

    各学院依据我校下发的《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初评结果统计表》(详见附件1),组织项目组成员在教师指导下填写《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详见附件2)一式三份及项目成果相关佐证材料(一并装订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一份交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存档)。有个别项目没能按期完成的,须填写《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详见附件3)一式三份,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方可延期结题。  

    (二)学院提交材料  

    各学院要认真分析总结本院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完成情况、成效成果以及遇到的问题等,提交数据详实的总结报告(详见附件4)。  

    二、材料提交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11月15日前将学院项目总结报告、项目结题验收书(一式三份)、项目成果相关佐证材料一份(已装订)、延期结题申请书(一式三份)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一号办公楼228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sjjx228@163.com  

    联系人:张丽霞 兰天丽,电话:5510208。  

     

    附件:  

    1.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初评结果统计表  

    2.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3.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  

    4.**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进展报告  

     

    大庆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5年10月29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校级合格课程、重点建设课程评审(验收)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2015年创新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