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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庆师范学院文学院新开课、开新课试讲制度
    2018-03-07 16:56  

    为保证新教师、授新课教师授课质量,特制定文学院新教师试讲制度。  

    1.凡在我院任课的新教师或重新讲授一门新课的教师,在正式上课前,必须先试讲,并由系主任检查备课教案。  

    2.试讲的时间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  

    3.试讲必须选择所讲授学科的基本教学内容。  

    4.试讲课时不能少于一学时。  

    5.听课者为全系教师,试讲后,由听课教师认真评议,提出优缺点、修改意见。  

    6.试讲及教案检查全都通过者,方能正式上课。  

    7.试讲不通过者,不能上讲台,需重新备课,重新试讲,试讲通过方可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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